学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科研工作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优势作用,保证“十四五”期间科研平台高效运行、科研项目如期实施,保障建设质量,促进建设成效,根据《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粤松院发〔2021〕68号)和《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粤松院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科技部现组织开展我校科研平台和项目2022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依托学校建设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项目,其中不包括2022年立项的科研平台和项目及已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检查项目详见附件4。
二、检查内容
(一)科研平台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平台运行建设情况;
2.代表性学术活动及成果;
3.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近、远期发展目标及实施方案;
5.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二)科研项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项目建设进展、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程序
(一)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以项目所在单位自查为主。
各单位按照平台和项目的建设标准及建设要求,对照平台建设任务书和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合同等),结合平台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组织本单位项目的检查工作。
各单位审核各平台和项目自查结果,确保总结报告和实证材料的真实性。
(二)检查程序
1.负责人填写检查报告书,并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材料。
2.各单位对平台和项目进行审查,并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专业带头人及其他校内、外专家参与评审。对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纸质版材料交科技部审查,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验收材料
(一)各单位12月9日前向科技部提交《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和检查验收总结报告(格式自拟),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二)接受检查的平台和项目提供检查表和阶段成果材料。
科技部
2022年11月7日
(联系人: 刘红 联系电话:0751-650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