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横向科研项目奖励工作实施方案
一、奖励目的
为切实大幅提升学校横向科研项目数量和资金到款额,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学校科研竞争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支撑学校完成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申报的重大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二、奖励原则
1.开放性原则。横向科研项目奖励面向全校各二级单位和所有教职员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进行。
2. 可变性原则。此方案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每年修改审定一次,本方案在非必要时可终止。
三、奖励范围
横向科研项目已备案且资金已到账的相关二级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四、奖励标准
1. 参评要求:二级单位管理的横向科研项目到款额总计在50万元以上;个人负责的横向科研项目到款额总计在5万元以上。
2. 具体标准:设立横向科研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其中先进集体分3个等级,先进个人分5个等级。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
类型 等级 |
先进集体(元) |
先进个人(元) |
第一名 |
50000 |
10000 |
第二名 |
40000 |
8000 |
第三名 |
30000 |
6000 |
第四名 |
|
4000 |
第五名 |
|
2000 |
五、奖励周期
本方案按年度执行。2021年度横向科研项目奖励工作计算时间可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截止。2021年12月31日之前,科技部按规范程序统筹完成本年度横向科研项目奖励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横向科研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各二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2.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到款额仅以财务部数据为准,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横向科研项目作为学校创新强校考核以及省域高水平学校申报重要支撑,也是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争取更大进步。